7.7.4.2凭证生成

功能说明:将审批通过的流程表单,按照账套配置和档案映射,生成SAP系统中的待审核态凭证。

角色权限:拥有凭证生成权限的账号。

先决条件:已完成SAP凭证插件所有配置,并且业务流程单据审批通过,同时审批流程中要有有“凭证生成”权限的用户。满足以上条件才会出现在对应用户的“凭证生成”菜单下。

特别注意:一定要保证OA凭证制单人已做用户绑定,并且绑定用户在SAP系统中有凭证制单的权限。

操作步骤:选中要生成凭证的流程表单,然后点击“生成凭证”,在弹窗内可选择账套、制单日期和过账日期,会计年度和会计期间根据制单日期自动生成,也可手动填写会计年度和会计期间,全部为必填项。

点击确定后,会提示成功或失败。如果失败会显示失败原因。

 

以下为V61SP1版本支持功能:

1、 增加合并生成功能:

选择多张报销单:

a)     生成凭证按钮:批量在SAP系统生成凭证,每一个报销单生成一条凭证;

b)     合并生成按钮:合并多个报销单,在SAP系统生成一条凭证。

2、 增加合并生成方式:

a)     分录汇总:每个报销单对应的凭证分录直接累加起来;

例如:报销单1,生成凭证3条分录,报销单2,生成凭证4条分录;

本类合并生成凭证后,只产生1张有7条分录的凭证。

b)     分录合并:对于a类产生的7条分录,如果科目、成本中心、业务范围、利润中心、WBS完全一致的,合并成一条分录;

例如:

报销单12条分录无关,1条分录科目是1001,成本中心是101,金额111

报销单2,3条分录无关,1条分录科目是1001,成本中心是101,金额222

生成凭证后,只产生1张有6条分录的凭证,其中合并后的分录为:

分录科目是1001,成本中心是101,金额333

3、 凭证预览、修改

上面2操作确定以后,会弹出凭证预览界面,这里可以对摘要、科目、类辅助核算等进行修改,点击生成凭证按钮,才会生成SAP凭证。